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1名龙安街道残疾人专职联络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福鼎市常住户口(龙安街道、店下镇常住户口优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
3.具备履职能力。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身心健康,具有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以后出生),残疾人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5月以后出生)。
4.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5.报名人员学历要求在大专以上(残疾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
6.薪资待遇与其他乡镇残疾人联络员标准一致;
7.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报名人员报名之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1.符合招聘岗位的人员在福鼎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照片3张。
2.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应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相一致,若有不实之处,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三、时间安排
6月5日前到福鼎市残联办公室(市府路123号)现场报名,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福鼎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五、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标准)等程序,择优录取。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且符合该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用期两个月,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予以解聘。
六、用工方式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3-7809807(法定上班时间)。
福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