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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艺术学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6 15:56:05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艺术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5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7.现役军人;

  8.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信息表(2025年5月)》(附件1)。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6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辨,规范完整。

  (三)报名材料

  1.《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考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核查,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4.考生应注意查看邮件是否成功发送,发现邮件状态异常时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邮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成功。

  5.全日制普通教育2025届毕业生和持国(境)外学历(位)考生未取得相应学历(位)的,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书面证明报名,且在资格复核时提交上述推荐表及证明原件,并书面承诺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研究生学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辅助、派遣性质人员,下同)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已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将在2025年6月10日17:00前邮件或电话通知报考者审核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应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按要求取消招聘、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备市组织人社部门后另行公告。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告。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先面试后笔试。

  (一)面试

  面试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内容和形式详见《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面试内容和形式》(附件3)。

  面试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二)资格复核

  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面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另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审核(需持: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面试实际成绩(追溯小数点位数)从高到低排列;

  2.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的优先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则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加试一场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从面试、笔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本次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特殊行业或岗位有相应体检标准可另行要求。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要求指定。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

  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考察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前,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查询拟聘用人员《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考察对象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lj.x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对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人员(如2025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笔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结束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手续办理

  (一)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拟聘人员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三)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按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类别和级别进行聘任。如招聘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九、学历(位)认定

  (一)境内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报考者,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二)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提醒事项

  面试资格复核时,招聘单位将对学历(位)进行核查,请考生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

  十、专业认定

  本次考试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

  (一)填报专业名称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其中,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和境外学历(位)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报告为准。

  (二)专业资格的认定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报考者须提供学历证、学位证、主干课程成绩表、论文发表情况、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由招聘单位会同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但未列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不得报考该岗位。

  十一、年龄、资格(历)等的计算办法

  如无特别说明,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当月,即2025年5月。如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十二、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1.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2.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3.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4.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须实行履职回避。

  十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名表”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招聘内容、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附件1)。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lj.xm.gov.cn)”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考察、试用期等规定,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八)本次招聘的教师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统一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纳入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组织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附件1.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信息表(2025年5月).doc.doc (34.0 KB)

  附件:附件4.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docx.docx (42.3 KB)

  附件:附件2.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报名表.doc.doc (32.0 KB)

  附件:附件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艺术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面试内容和形式.doc.doc (19.5 KB)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6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