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兴华校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初中学籍管理员
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征信良好。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内;
2.性别:不限;
3.学历: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专业:不限;
5.能力要求:熟练offices操作;熟练处理各类文档;具备一定的应用文写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工作态度认真细致。有学籍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6.工作要求:全职。
(三)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协助建立、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及相关学籍信息,办理与其相关的各项业务;
2.负责教务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及相关软件的操作和数据采集,整理学籍管理的档案材料存档;
3.负责教务处成绩管理及相关数据的采集、整理、录入;协助学生学考工作相关事宜;
4.协助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并提供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认真保管有关材料;
5.协助完成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工作和毕业年级的相关毕业事宜;
6.协助处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与岗位相关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的电子版(含证书的扫描版)压缩打包发至邮箱xmdtzxjwc@163.com,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学籍管理员,如张三(学籍管理员);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招到为止;
3.咨询电话:0592-2077018;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兴华路2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1.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通过面试人员,学校将电话通知本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2.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委托第三方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5057898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25.6.3
附件:附件.doc (1).doc (27.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