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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佛山市顺德区战略人才发展促进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公告(5人)

发布时间:2025-05-29 10:33:13

  顺德区战略人才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属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管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培养储备,推动高质量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高层次人才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岗位3个,人数5名。具体需求详见《2025年佛山市顺德区战略人才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设置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工作安排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安排

  正式聘用后,由区委组织部结合其专业和特长统一安排到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充分参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重点项目研究策划等工作,期间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

  (二)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人员为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按《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办法》(佛府〔2023〕9号)规定享受人才补贴申领、购房租房、交流联谊、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等服务。经市认定评定的全职新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规〔2023〕3号)等政策规定享受待遇。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31日-2025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依次编号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高层次人才招聘+姓名”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798720335@qq.com。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200KB以内);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业绩材料等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岗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反馈审核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必须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成绩单为外文,需提交翻译后的中文版成绩单。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件回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业务考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体检

  中心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有关事宜将通过电话告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并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2025届应届毕业生自取得证书1个月内、其他人员自公示期满3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入职时未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原单位已聘任十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级);在原单位已聘任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直接聘任为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原岗位继续聘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七)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名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57-22830626。  

附件:1.2025年佛山市顺德区战略人才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岗位表.xlsx (10.6 KB)

附件:3.佛山市顺德区战略人才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表.doc (35.5 KB)

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272 KB)

  佛山市顺德区战略人才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5月2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