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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阳市花溪区司法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09:29:38

  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精神,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花溪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程序

  (一)申报

  申报时间: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方式:此次选聘申报工作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定向邀请等方式。推荐单位和复核条件的个人可填写《花溪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申请)表》(附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42472479@qq.com或者交至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花溪区政府办公大楼A715室,一式两份)。

  (二)审核批准

  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信用良好,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关注政府法治建设、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3.具有监督所需的法律知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优先),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4.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身体健康,时间、精力能保障工作需要。

  (三)聘任

  将选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二、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期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

  附件:花溪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申请表.docx.docx (252 KB)

  花溪区司法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