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漠河林场森林管护员队伍建设,充实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管护力量,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实现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管护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男性森林管护员30人,工作内容主要从事漠河林场公益林管护、巡护、森林防火、扑火、应急处理等工作。因工作性质原因需长期野外工作,从事重体力劳动,此次招聘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
3.年龄要求:18周岁至40周岁(1985年4月16日至2007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适应林区野外工作环境,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5.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漠河市户籍人员、原从事林业工作人员、林业院校毕业人员、从事过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优先录用;
6.服从岗位安排及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管护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的时间:4月21日-4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报名地点:漠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军人证、公益岗位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提前下载填写《2025年漠河市漠河林场公开招聘森林管护员报名表》1份(附件1)。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要真实准确,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1000米长跑,及格时间为5分钟,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数小于招聘人数时,全部进入面试,大于招聘人数时,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测合格人数1∶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分值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林业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及应急处突能力等。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当考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进入体检,如无优先情况,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等额递补。体检由聘用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由漠河林场与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被录用人员,将被纳入森林管护员后备人才库,今后如森林管护员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试用期及工资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每月,试用期满由漠河林场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及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工资待遇组成为:基本工资2200元/月+满勤奖+绩效工资。缴纳五险,食宿自理。受聘人员由录用单位安排参加专业技能培训。
五、其他规定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环节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57-2885690
附件:2025年漠河市漠河林场公开招聘森林管护员报名表.doc (37.5 KB)
漠河市漠河林场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