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规定,漯河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校简介
漯河技师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漯河市政府主办的公办高职类技师学院。现占地500亩,设4系2院1部,开设高级工(专科)专业28个、预备技师(本科)专业12个,教职工400余人,在校生1万多人,每年为社会输送优秀毕业生30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年均开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年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6000人次以上。荣获“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首届河南省技能人才高地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代表中国参加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夺得移动机器人项目金牌,实现了河南省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零的突破。2024年河南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荣获8金4银1铜,刷新了漯河市在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上的夺金纪录。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教师9名:电气工程专业1名、数控加工专业1名、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2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名、人工智能专业1名、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专业1名、会计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以其最高学历报考。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4.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漯河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lhjsxy.com/)同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4日9:00至2025年6月6日18: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认真阅读《2025年漯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熟悉了解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76858671@qq.com。
报名材料:①《2025年漯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近期蓝底电子照片(见附件1);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提升学历的考生依次分别提供各个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③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扫描件,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命名为“应聘专业岗位代码+姓名”。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统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结果将通过邮件进行反馈通知。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对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6706588,办公时间接听),报名截止前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审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重新选择其他岗位。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通过邮件形式通知。
(三)考试
采取面试+实操形式进行考试
1.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水平等,了解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2.实操
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实操环节。
实操环节主要现场考核应聘者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水平、实际操作及动手能力。实操满分100分。
面试、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实操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实操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中途不得离场,整场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岗位为技校系列专业课教师岗位,录用之日起一年内需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者延期转正。
咨询电话:0395—6706588(工作时间内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