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为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结合学院人才建设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创于1951年,有着七十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占地面积624亩,在校生8500余人。现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43个,教学仪器设备共计4770台套,学校双线互联网宽带、无线校园网全覆盖,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成果丰硕:教师参加国家级大赛获奖6项、省级大赛获奖122项;学生参加国家级大赛获一等奖14项、省级大赛获奖105项,获奖层次与数量均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是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质量上乘的医学类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5名,招聘岗位、计划、专业及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以其最高学历报考。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须在电脑端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zzhvc.com/)进入“通知公告”,点击“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在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时,均需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和打印,请务必牢记个人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6月25日17:00停止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正式提交报名信息前可选择暂存已填写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正式提交,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考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最低设定为3:1,达不到3:1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博士研究生不受此比例限制。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资格初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咨询反映(电话:0371—68538179,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25年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招聘工作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成绩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笔试及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10:1,经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超过10:1的岗位增加初选,初选方式为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布,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5:1进入面试。应聘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咨询反映(电话:0371—68538179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超过10:1(含)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和教学技能测试(试讲)。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和教学技能测试(试讲)环节。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①《2025年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系统内打印);②本人简历(简历中需体现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等情况);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两面);④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⑥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教学技能测试(试讲)。博士研究生不受此限制。
3.教学技能测试(试讲)。采取课堂讲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试讲当天,同岗位参加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试讲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考生试讲的成绩应达到所在试讲室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无笔试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有笔试岗位)。
5.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均需在60分以上,任何一项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6.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zzhvc.com/)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招聘工作人员正式入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相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
A.住房补贴:20万元(税前)。服务年限8年,不足5年者退还50%,不足8年退还30%。
B.生活补贴2000元/月。
C.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配备手提电脑一台。
D.副高级职称以下的,校内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期限为5年。
E.可以职工价购买学校周转房一套。
F.根据郑州市有关政策和学校需要,可协商安排配偶工作。
G.聘用人员均享受“郑聚英才计划”相关待遇。
3.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在职人员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我校正式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我校不予负责。
五、其他事项
(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密切关注网络信息,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538179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8538560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
0371—66962327郑州市教育局
0371—67185351郑州市人社局
附件:附件: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11.8 KB)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