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画院(吴青霞艺术院)招聘社会化用工公告
常州画院隶属于常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书画精品创作、学术研究、艺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吴青霞女士捐赠绘画珍品的保管、收藏和展览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常州市户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热爱文化艺术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岗位要求
典藏作品研究和管理,负责常州画院典藏作品的研究与管理工作;承担艺术刊物、年鉴的编撰任务。要求美术专业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备独立撰写论文能力,且有2篇及以上论文发表经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会化管理职工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通过常州人才网(https://www.czrc.com.cn/)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zk.czrc.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及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9月19日9:30—9月24日16:00
特别提醒:“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等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报名时均须上传,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2.缴费确认时间
2025年9月19日9:30—9月25日12:00
3.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建议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如因错过报名截止时间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5年9月28日—9月29日(9:30至16:30)到常州画院一楼党建会议室(常州市天宁区丹青路28号)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1寸照片1张,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环节;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逾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若考生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专业测试
1.时间:2025年10月12日上午9:30。
2.地点:常州画院(常州市天宁区丹青路28号)。
3.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测试范围:
(1)根据现场指定典藏材料进行录入;
(2)根据现场指定图片及文字进行排版和校对;
(3)指定题材写作(600字)。
5.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在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按达到合格线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时间:2025年10月12日下午14:00。
3.地点:常州画院(常州市天宁区丹青路28号)。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5.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面试,联系不到本人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专业测试占70%的比例、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在前。
(四)体检
以所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考察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录用的应聘人员将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录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
3.参照《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费用标准》《常州画院(吴青霞艺术院)社会化用工考核办法》核定工资。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常州画院 0519—88153985。
监督电话:常州画院 0519—88816677。
本公告由常州画院(吴青霞艺术院)负责解释。
常州画院(吴青霞艺术院)
2025年9月18日
附件1:常州市常州画院(吴青霞艺术院)招聘社会化用工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常州画院(吴青霞艺术院)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