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连云港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身份)80名(其中:海州分局50名、经开区分局15名、高新分局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市户籍;
3.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及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25年9月12日至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携带下列材料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前许路7号海州分局大门东侧报名处(01-04岗)、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111号经开区分局1210办公室(05-06岗)、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36号高新分局一楼大厅(07-09岗)办理报名手续:
1.《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须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照);
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及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5.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工勤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具备优先招录条件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
招考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电话查询审核情况。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的方式进行。相关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等。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通知在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告。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分别为: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任何一项不达标,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测评时,考生须着运动服、运动鞋,现场填报《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并在体能测评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现场提出。
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告。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告。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连云港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7.聘用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按规定报到,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合同。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一般不再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分别参照海州分局、经开区分局、高新分局现有相关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五、有关要求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资格,或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9。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如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聘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本公告由连云港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海州分局报考咨询电话:0518-81865033(工作日),经开区分局报考咨询电话:0518-81865821(工作日),高新分局报考咨询电话:0518-80512011(工作日)。
附件:1、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2、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3、报考诚信承诺书
4、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1~4.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