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发改委2025年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栖霞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区发改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富有开拓进取、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省市其他规定的不符合应聘的相关情形。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简章公告
招聘简章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栖霞才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只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9点—2025年9月21日17点;
2.申辩申诉时间:2025年9月15日9点—2025年9月21日18点;
3.报名方式:上传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jujin2023@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咨询电话:025-85391389。
4.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
5.网上报名并经初审合格者,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6.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2.笔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栖霞才汇”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须本人提供的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表2份(需附照片),请至招聘简章下方附件下载;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四)面试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针对面试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面试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合格线无聘用资格。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测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www.njqxq.gov.cn)、“栖霞才汇”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栖霞才汇”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方可聘用,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体检考察合格。具体岗位服从区发改委统一调配,将按实际工作岗位与南京俱进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薪酬参照本单位同性质人员。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在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受委托的南京俱进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5-85561131
2025年9月11日
附件一、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