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吉林 > 白城市

报名入口

2025年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见习岗位和见习人员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11:58:35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联〔2023〕12号)文件精神,切实满足广大青年就业需求与用人单位人才储备需要,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企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及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本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以下条件可自愿申报:

  1.岗位质量:提供数量充足、具有技术含量和实践价值的见习岗位,有效提升见习人员职业技能;

  2.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岗位内容、见习期限、补贴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

  3.专人负责:设立专职岗位统筹见习工作,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建立完善见习人员台账,定期报送相关数据资料;

  4.安全保障: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法律法规,落实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确保见习环境安全合规。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实行“全程网办”和告知承诺制,申报单位填写《吉林省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并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组织登记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60094901@qq.com;

  2.审核签约:市人才交流中心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单位将签订《吉林省就业见习单位协议书》,并纳入事中事后监管范围。

  二、见习人员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1.高校及中职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职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且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失业青年群体:年龄在16-24周岁,处于失业状态(社保缴费记录为“停缴”或无参保记录)的青年。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至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科(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号,市人社局一楼大厅13号窗口)现场报名。

  三、见习管理与待遇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为3-12个月,最短不得低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见习待遇

  1.补贴标准: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及中职毕业生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习补贴;吸纳16-24周岁失业青年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见习补贴。除由财政全额供款的事业单位外,其他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补贴发放按实际见习时长计算,不足3个月不予补贴;超过3个月且未满整月的,15日(含)以内不计入补贴周期,超过15日按整月核算。

  2.保险保障:见习单位须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同等保障水平的其他商业保险。

  四、联系方式

  电话:0436-3209706(王老师)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2-21号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科(市人社局一楼大厅13号窗口) 

附件:《吉林省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 (31.5 KB)

附件:《2025年白城市市直就业见习单位公开招募见习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第一批)》.xlsx (11.0 KB)

  白城市暨洮北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5年4月2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