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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作人员公告(4人)

发布时间:2025-04-11 16:07:22

  根据中共安图县委办公室、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发〔2019〕17号)精神,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作人员4人。其中:安图县亮兵镇人民政府1人、安图县石门镇人民政府1人、安图县松江镇人民政府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0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按照《2025年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计算时间均以4月1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8.须于2025年4月10日(含)前取得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

  9.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2025年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设定,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包括员额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现在编在岗员额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安图县委党校一楼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按照《2025年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5年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毕需本人签字确认后备案。

  2.报名时须同时提交1寸彩色照片。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或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用人单位将通过审核考生信息统一提交县委组织部进行备案,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的形式确认。报考者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工作经历审核要求。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经人社部门备案)二者有其一即可。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5年4月,即到2025年4月(含12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四)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25年4月23日。

  发放地点:安图县委组织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委三楼)。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成绩。考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采取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形式。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取主考官赋分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当天,考生不准携带手机等具有接收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在入场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时应成立考察组,每组由2人以上组成,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

  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的主要依据。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中共安图县委办公室、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发〔2019〕17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安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ntu.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招聘用人单位和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说明。

  安图县委组织部0433-5896304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2025年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14.1 KB)

附件:《2025年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193 KB)

  中共安图县委组织部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