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西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125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西宁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职位表》。
西宁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范围
除注明面向公安院校的职位外,其它职位面向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满十八周岁以上(2007年8月7日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1989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交通管理支队文职辅警(2)的人员年龄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1984年8月7日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为二十五周岁以下(1999年8月7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及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三)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西宁市公安机关范围内的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8.曾因违纪、违法等个人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09:00起至2025年8月19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承诺,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并按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直至信息反馈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的,视为放弃。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网站地址:
http://baoming.amesoft.cn/xnfj2502.jsp
3.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据实填报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一经查证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
审核时间:2025年8月7日09:00至2025年8月20日12:00。
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收取考试服务费每人2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23时59分。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操作成功后(即缴费成功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考试统一取消的给予退费,其他原因一律不予退费。
(二)加分条件及其他事宜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2.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请在收到资格初审通过提示可参加现场加分审核的短信后,将相关加分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并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加分审核。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现场加分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万方城商务中心A座11楼11111室,青海蜂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现场加分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2时。
3.符合加分条件报考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西宁公安、青海蜂鸟人力)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暂定考试时间2025年8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各位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宁公安、青海蜂鸟人力)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各占笔试内容的50%。笔试分值为100分。
3.方式:采取闭卷机考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所有招聘职位不设开考比例。
4.准考证打印:请各位考生根据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宁公安、青海蜂鸟人力)发布的笔试相关通知内容,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5.公布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有效者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6.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是指: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平均成绩。
(四)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在西宁市主城区,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宁公安、青海蜂鸟人力)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或无法完成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人员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4.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照本报考岗位未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中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5.公布名单: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并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宁公安、青海蜂鸟人力)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进行体能测试。
2.若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从本报考岗位未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中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先同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试结果将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宁公安、青海蜂鸟人力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面试
1.时间及地点:在西宁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西宁公安、青海蜂鸟人力)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
3.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阶段。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保留两位小数。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成绩无效并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政治考察情况确定。
7.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宁公安、青海蜂鸟人力)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体检
1.时间及地点:在西宁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和及微信公众号(西宁公安、青海蜂鸟人力)进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照实际体检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3.因体检不合格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4.发布名单: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进入政治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并公布。
(八)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并加盖公章,对因政治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宁公安、青海蜂鸟人力)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面试成绩有效但未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环节的考生列入补聘人员库。在下次招聘公告发布前,若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按补聘库中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过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补聘。
四、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1.新聘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评定层级。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薪酬标准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招聘中,将全程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与辅警招聘考试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工作均安排在西宁市进行,请广大考生做好应试各项准备。
(六)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及考试要求及报名费用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考生报名时已视同对本公告认可和理解,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考试服务费缴纳成功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考试统一取消的给予退费,其他原因一律不予退费。
(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视为试用期不合格。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报名服务单位咨询电话:
0971--8013709(9:00--12:00,14:30--17:30)
西宁市公安局
2025年8月7日
西宁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职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