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阳发〔202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回泉来泉工作,为阳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结合现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空编缺员情况,决定开展阳泉市2025年度体制内人员回流和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通过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被山西省除阳泉市的其他地市的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群团组织正式录用的人员。
通过参加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被阳泉市以外其他地市(或地市级行政单位)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特殊行业、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四)进入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且是已登记备案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回流: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未过试用期的;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安置方式
按照“平行对口、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办理调动手续,回流和引进人员统筹安排至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yqrcb@163.com。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8:00至2025年6月16日18:00。
报名所需资料:《阳泉市体制内人员回流和引进信息表》(附件),毕业证(含学籍在线证明)、学位证(含认证报告)、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原件及其他相关资质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统一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推荐
市委人才办根据报名人员信息、申请岗位,结合用人单位空编情况和实际引才需求,经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审核后,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可进行多次推荐)。
(三)申请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和研判同意后,向市委人才办提交回流和引进申请。
(四)审批
市委人才办将回流和引进人员相关资料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五)考察
审批同意后,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形成考察报告并明确留用意见。
(六)会议研究
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组长同意后,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专题会议研究。
(七)公示
研究通过后,由市委人才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要求
(一)在引才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二)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的,以及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回流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353-2293935
监督电话:0353-2293608
附件:阳泉市体制内人员回流和引进信息表.docx.docx (235 KB)
中共阳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