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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大学后勤保障部幼儿教育发展中心正副职负责人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5-04-23 19:34:07

  根据《四川大学科级干部换届调整实施方案》(川大委〔2024〕31号)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鉴于幼教工作的特殊性,经研究,决定将幼儿教育发展中心执行园长、副园长均按照自设干部岗位进行招聘,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园执行园长(自设正职)4名,幼儿园副园长(自设副职)4名

  二、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1《后勤保障部幼儿教育发展中心正副职负责人岗位职责》。

  三、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求真务实,坚持原则,能够直面矛盾,善作为敢担当。

  3.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4.执行能力强,顾全大局、心胸开阔、善于沟通,能团结带领科室同事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5.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1.担任自设正副职干部职务的,原则上应是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专职从事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新提任自设正副职干部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3.担任自设正职职务者,原则上应当有一年及以上的副科级岗位或自设副职岗位工作经历。

  4.新提任干部,男同志应在50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继续担任职务的干部应能任满一届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同志应在56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51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6周岁。

  5.本次干部换届调整的年龄、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四、选拔方式和选拔程序

  (一)选拔方式

  采取竞聘上岗方式选拔。

  (二)选拔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个人申报。

  3.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4.述聘答辩,并确定拟任人选。

  5.任前公示。

  6.上报并按学校规定予以聘任。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18:00

  2.报名地点:后勤保障部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办公楼210室)

  3.联系人:伍老师;联系电话:85463116;邮箱:wyj09@scu.edu.cn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报名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将《后勤保障部(社区建设办公室)选聘干部申报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详见附件2、3)交至后勤保障部210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附件:附件3:干部任免审批表(机关业务参考模板).doc (43.0 KB)

  附件:附件2:申报表.doc (42.5 KB)

  附件:附件1:后勤保障部幼儿教育发展中心正副职负责人岗位职责.docx (13.2 KB)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