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四川 > 遂宁

报名入口

2025年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招聘编外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3 14:34: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船山区司法局编外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10名,主要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相关业务,充实到经开区、河东新区各乡镇、街道等基层司法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85年5月9日后出生;

  4.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5.身心健康,热爱司法行政和社区矫正辅助工作,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特别是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经验;

  2.采取就近原则,在当地曾担任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或基层法律工作者,具有群众基础和较高威信,熟悉司法行政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精神病史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基本待遇

  编外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待遇参照船山区现有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从业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彩照一张,到船山区司法局一楼社区矫正辅助窗口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网上发布时间:2025年5月22日—5月30日(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治船山微信公众号发布)

  3.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4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时间。报名截止为2025年6月4日17:30。

  报名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一楼

  联系电话:0825—22232510825—2229532

  (二)审核

  根据报考条件,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核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招考聘用全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条件,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实行逐轮淘汰,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高低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社区矫正、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岗位匹配、履职能力等。

  3.结果确定:根据面试成绩结果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考计划数1:1比例,取排名靠前者进入体检。若出现面试总分并列情况,则取获得考官单人评分最高分较高者进入体检,若最高分相同,则取考官单人评分第二高分较高者进入体检,以此类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且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编外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补充的编外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有短期内主动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的名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有效期为首次拟聘人员公示后6个月内)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考由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5-22232510825-2229532。

  附件:附件: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员报名表.doc.doc (50.0 KB)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