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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5 15:32:48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人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20名。具体选聘计划详见《202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并在相应教师岗位工作已满三学年及以上。报考人员报名前需经所在单位、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5日以后出生)。浙江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1974年6月5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5.教师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地市级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竞赛(课堂教学比赛或综合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2)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地市级及相应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

  (3)主持(含执笔)的教科研课题获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撰写论文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4)获得过选聘岗位相应学科的地市级教坛新秀及以上层次绿谷名教师或地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

  6.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相应的学位)、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其他要求

  1.选聘部分岗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计划执行。

  2.本次选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任教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任教工作经历。

  3.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资格。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

  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后续招聘过程有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并保持通讯信息畅通。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上午12: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可扫码或电脑端登陆https://rsgl.zjlsedu.org:8027/zp-pc/login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下载填写《202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表须有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上传系统。同时报名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电子稿。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选聘单位依据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选聘单位商丽水市教育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资格复审: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各选聘单位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资格复审地点:丽水职业高级中学1号行政楼5楼会议室。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每个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按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划定,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丽水职业高级中学(具体考场见考场分布图)。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考核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为2025年6月29日上午,考生需于8:30前到相应候考室报到,地点为丽水职业高级中学(具体考场见考场分布图)。

  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上述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公布成绩

  经笔试、面试后,考生考试成绩在丽水教育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在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时,若考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先后名次,再相同者,再以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先后名次,全部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由丽水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教育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交流、聘用相关手续。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二)本次公开选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三)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选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及各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选聘过程相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0578)262607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丽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578)2626035。

  附件:附件4:202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ls (22.0 KB)

  附件:附件3:202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 (41.0 KB)

  附件:附件1:202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ls (11.0 KB)

  附件:附件2.任教工作经历证明.doc.doc (22.5 KB)

  丽水市教育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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