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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8 14:35:19
  2025年下半年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是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要求,由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政府共同发起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科研处、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室、船舶海工与机电研究室、海洋环境与化工研究室,下属科技发展中心、海洋生物产业中试研发基地。建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浙江省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中国轻工食品大分子资源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长三角海洋生物医药创新中心、舟山市船舶与海工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浙江舟山人才创业园、浙江院士之家舟山智慧岛等高能级科创平台。重点围绕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与化工、船舶海工与机电三大方向,培育具有国际视野、富有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开展海洋科学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8日后出生)。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2.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网站:http://www.zjod.com.cn/
  其中,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网站为发布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下午4:3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填全个人简历,包括教育、工作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经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专业课程成绩单;国内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3、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 1466904501@qq.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由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方式
  考试以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人选。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环节。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由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9200,监督电话:0580-2187172。
  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