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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2025年招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4 10:33:31
  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2025年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健康行业职业教育等。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项目管理岗2人,附件1:招聘岗位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及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四)热爱卫生健康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五)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身心健康;
  (七)无违法违纪行为;
  (八)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要求;
  (九)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者请填写《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2),于2025年8月20日前发至电子邮箱jxjyzxbgs@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名称);请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材料、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附件3:应聘人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提交(请将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文件)。
  (二)资格审查。中心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通知参加入围笔试人员。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面试比例未达到既定标准,由中心集体研究决定。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一般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通过考察的人员,由中心组织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因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人员空缺的,由中心集体研究决定。
  (五)结果公示。经中心研究通过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中心官网及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人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等。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期间请保持联络通畅,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凡未按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三)应聘者的报名材料等概不退回,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者的相关信息保密。
  (四)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合同聘用制,不占事业编制。
  (五)被录用的应聘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执行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
  (六)中心保留对公告、公告附表及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010-83041823
  附件:1.附件1:招聘岗位任职要求
  2.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应聘登记表
  3.附件3:应聘人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